據記者透露假冒江蘇電信搶注“114.cn”域名
2007年12月,北京網電博通公司向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提交了“114.cn”域名注冊申請。“信息中心”以“不合格”為由,未準許該域名的注冊。網電博通公司不服,向北京第一中級法院起訴“信息中心”,請求判令“信息中心”對其申請的“114.cn”域名予以注冊。北京第一中院經審理,駁回了網電博通公司的訴訟請求。網電博通公司不服,上訴至北京市高級法院。2008年9月,北京高院終審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后網電博通公司發現,“114.cn”域名于2010年8月被“信息中心”許可注冊,申請注冊單位為中國電信江蘇公司,遂于今年1月,又將江蘇電信、“信息中心”告到我市玄武區法院,請求依據“先申請原則”,判令兩被告將“114.cn”域名轉移給網電博通公司。
玄武區法院經審理認為,對此類案件,北京法院已作過終審判決,屬于“一事不再理”范圍,故駁回了網電博通公司的訴訟請求。網電博通公司不服,上訴至市中級法院。目前,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然而,法院在審理中發現了一個新的情況,即獲準注冊“114.cn”域名的,并非江蘇電信,而是他人假冒。江蘇電信得知,于今年5月向玄武警方報案。現警方已對此立案偵查。
特殊電信碼號事關公共利益
此類碼號如被無權使用者注冊,將對公眾造成誤導
“對于涉及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名稱,如果被無權使用者注冊為域名,將會給公眾造成某種錯誤暗示。”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旭東說。
2002年12月,經原信息產業部批準,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頒布的《關于CN二級域名注冊實施方案的通告》第二條規定:為了保障域名系統的穩定性和可延續性,保護公共利益,對部分詞匯采取限制注冊措施。限制注冊的原因分為兩類:基于技術原因和基于保護公共利益原因。對于涉及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名稱,如果被無權使用者注冊為域名,將會給公眾造成某種錯誤暗示。因此,此類名稱只能由有權使用者申請注冊為域名。包括“114”等部分特殊電信碼號資源,為基于保護公共利益原因限制注冊的域名。
汪旭東介紹,《民法通則》第七條規定,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,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,破壞國家經濟計劃,擾亂社會經濟秩序。
隨著國家對互聯網管制的嚴格要求,從之前直接在網上提交備案到現在郵寄備案核驗單,備案拍照。繁瑣的備案手續讓國內眾多IDC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器已經被關閉,即使沒有關閉的也在承擔備案帶來的時間和成本上的壓力。尤其在大量非法網站被關閉的同時,也發生眾多無辜冤殺事件,造成眾多企業網站及個人站長網站都無法正常訪問,嚴重影響了企業及個人的正常商業運作。隨之而來,眾多企業及個人站長開始尋找新的服務器,不約而同將目光投向了中國香港,這里離中國大陸地區最近,還擁有訪問速度最快服務質量最好的香港機房和香港主機。香港主機開始成為眾多企業及個人站在的最優選擇。